一字之差 光伏拆遷補償標準竟相差7元/W!
光伏產業(yè)網訊
發(fā)布日期:2018-08-28
核心提示:
為什么蜀山的標準與別的街道不一樣,拆遷高層安置了還怎么搬遷,安裝到哪去,村民很迷茫
近期有讀者跟小編反映,蜀山街道農戶拆遷遇到幾十戶光伏安裝農戶,街道是按照可拆遷設備補償了相關費用,大概在3元/W左右(與安裝成本相去甚遠),但是農戶拆遷后統一高層安置,拆遷之后并沒有地方繼續(xù)安裝。參照同期寧圍、新塘、城廂等街道的光伏拆遷都是按照不可搬遷設備進行賠償,價格基本在9-10元/W,村民基本是不虧本的。
10幾戶農戶一起與街道相關領導溝通,統一解釋是:蜀山街道就這個政策,別的街道跟我們無關。村民滿腹委屈,安裝光伏都是享受國家和浙江省財政20年補貼,結果一個街道可以把這些都否定掉,把20年的補貼一刀切沒了,而且連成本都收不回來。為什么蜀山的標準與別的街道不一樣,拆遷高層安置了還怎么搬遷,安裝到哪去,村民很迷茫
對于村民反映的9-10元/瓦的拆遷補償標準,小編查找了當地的一些資料,暫未找到明確的案例。但是索比光伏網今年3月曾經報道過浙江省諸暨市的一起拆遷補償案例,諸暨市鑫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項目拆遷,獲得補償 584萬余元,算下來,該項目獲得的補償約為1.16元/瓦。而按6元/KW的標準計算,一個5MWP的光伏項目成本為3000萬元左右。
而在今年7月,九江市濂溪區(qū)下發(fā)了關于《五里片區(qū)安九鐵路九江編組站安置點城中村改造項目》征求意見的公告,文件中提及關于家庭光伏方面的拆遷費用為5元/瓦,人工費用為300元/套。
而在河北保定周邊某縣已經發(fā)生了幾例安裝光伏電站后又進行了拆遷的案例,具體補償方案有如下兩個:
?方案一:按照設備總價的80%~100%進行補償,拆除的家用光伏電站設備自行處理,可以轉賣,也可以異地安裝。
?方案二:按照設備總價的1.2~1.5倍進行賠償,但家用光伏電站設備將被拆除帶走。
北京地區(qū)也有類似的案例,不過北京地區(qū)的補償標準是設備總價的2倍。
去年11月份,山東聊城市專門出臺了全國第一份有關光伏拆遷補償的規(guī)定。文中明確規(guī)定,光伏電站以2元/瓦進行賠償,包括材料損失費和遷移費。也就是說所有設備材料仍然歸為業(yè)主所有。
根據國家規(guī)定,光伏發(fā)電系統拆遷應當依據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進行補償,補償金包括: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、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(yè)損失等三方面的補償。
所以,如果要拆遷,光伏用戶可以得到兩部分補償:一個是光伏系統本身價值的補償,另一個則是光伏未來幾年發(fā)電總收入的補償。
目前,光伏拆遷全國沒有統一補償標準,各地在執(zhí)行時依據的政策也會不盡相同。所以,建議大家在維護自身利益的時候多去跟當地相關負責的部門溝通。
按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市、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(qū)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。市、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(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)組織實施本行政區(qū)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。市、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(guī)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(guī)定的職責分工,互相配合,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