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:限制新能源發(fā)電的“緊箍咒”松了
光伏產業(yè)網訊
發(fā)布日期:2017-08-07
核心提示:
連續(xù)兩年限制新疆新能源發(fā)電的“緊箍咒”終于出現松動跡象。今年上半年,新疆棄光率和棄風率分別為25.7%和32.1%,分別下降6.1和11.8個百分點,風光資源的利用率得以提高,輸送全國的電越來越“綠”。
連續(xù)兩年限制新疆新能源發(fā)電的“緊箍咒”終于出現松動跡象。今年上半年,新疆棄光率和棄風率分別為25.7%和32.1%,分別下降6.1和11.8個百分點,風光資源的利用率得以提高,輸送全國的電越來越“綠”。
記者從自治區(qū)發(fā)改委獲悉,截至今年6月,新疆光伏裝機容量907.6萬千瓦,位居全國首位;風電裝機容量達到1835.4萬千瓦,位居全國第二。
然而,受超前布置、電力需求市場萎縮、電網建設沒有匹配電源裝機速度等因素影響,新疆自2015年以來,棄光棄風率連續(xù)攀升,甚至在冬季供暖期出現新能源零出力現象,成為我國棄風棄光較嚴重的地區(qū)。
新能源消納好轉的背后是一系列內擴外送舉措。新疆今年推動燃煤自備電廠與新能源場站的替代交易,即新能源場站給自備電廠讓利,以獲取自備電廠的發(fā)電空間,進而得到電費補貼,“這是新能源場站和自備電廠雙贏的交易。”新疆電力公司調度中心副主任王子琦說,受益于這一政策,上半年新疆增加消納新能源38.19億千瓦時,占到同比增加的新能源發(fā)電量的約一半。
新疆還通過提高大用戶直接交易中的新能源比例,使得上半年新增消納新能源電力11.28億千瓦時。
此外,新疆今年與西北其他4省簽訂“日前、實時”交易框架協(xié)議,通過將一個時間段的疆電外送電量“提前存入”和“取出”,避免了部分時段輸電通道“卡脖子”問題,有效促進了新能源消納。